保护环境的措施和建议十条(38个文字精选)

时间:2024-04-05 17:30:05

摘要:保护环境的措施和建议十条1、农业部门应当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农药、化肥减量使用计划,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2、(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在现场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工地的车辆,确保工地的车辆不将泥土、碎屑及粉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及施工场地上,在...

保护环境的措施和建议十条

1、农业部门应当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农药、化肥减量使用计划,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

2、(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在现场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工地的车辆,确保工地的车辆不将泥土、碎屑及粉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及施工场地上,在冲洗设施和公共道路之间设置一段过渡的硬地路面。(保护环境的措施和建议十条)。

4、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5、节约用电要注意随手关灯,可以使用高效节能灯泡,使用高效节能灯泡代替传统电灯泡,就能避免二氧化碳被释放。除了电灯,在使用其它电器方面也要注意,尽量选择低消耗节能产品,不用电器时要切断或关掉电源,冰箱则让它处于无霜状态。

6、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7、研究制定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维护技术规范,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必须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各城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餐饮行业油烟治理监督执法检查,确保餐饮油烟治理和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8、排污单位应当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得擅自拆除、停运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征得环保部门同意。(保护环境的措施和建议十条)。

9、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大力开展城市交通建设、交通结构、交通组织的优化工程,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进一步加密广州、深圳中心城区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积极推进佛山、东莞、中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完善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各地级以上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积极发展社区公交、支线小公交,构筑微循环公交系统,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不同公交体系之间的便捷衔接。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等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和绿道建设,引导共享交通规范有序发展,提高城市交通绿色出行比例。

10、   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11、少使用塑料制品,多用纸质包装,这样可以减少白色垃圾。

12、(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4、2018年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完成钢铁、石化、有色金属、陶瓷、砖瓦等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等15个行业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排污许可规定排污等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所有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纳入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的排污单位,应在其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纳入相关应急减排措施。

15、阻止不文明行为、阻止保护环境行为、阻止浪费资源行为也是保护环境的一种方法。

16、不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是十分大的,一定要做到少燃放,不燃放烟花爆竹、

17、(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8、(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9、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其中包括应完成数量及完成比例。

20、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1、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纳入2016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3月下旬,市环保局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与市人大法制委、城环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保持沟通联系,收集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立法经验。4月下旬,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市环保局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签订立法项目服务合同。8月底,市环保局结合我市实际和外地经验,完成了《条例(代拟稿)》并于9月初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发改、经信、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初步审查修改后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环保局网站刊发《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底,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5位专家从《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合法性和具体条文内容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其间,法制办会同环保局反复研究论证,并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先后八易其稿。《条例(草案)》于2016年10月11日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2、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下设蓝天保卫战指挥中心,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统筹协调并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安排。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每月公布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各地成立相应的蓝天保卫战指挥中心,各级d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任蓝天保卫战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目标完成时限,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3、加强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和政策宣贯,引导和督促排污单位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编制完善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控的环保技术指南和政策宣贯手册,每年定期开展各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环保从业人员和相关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

24、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25、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防止运输车辆将石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区场地上,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扫。场内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并经常检查、维护及保养。晴天洒水除尘,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

26、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清理。其中包括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数量,不准开工、停止建设、补办手续数量。

27、(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气象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8、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29、(生态文明建设)脑包图的绿,裹挟了生命的本色

30、全面落实“环保检测、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依法处罚超标上路行驶车辆。加大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强化对排气超标车辆的筛查和处罚。2018年底前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完成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省平台联网,2019年9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完成本地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重点加强重要物流运输通道机动车排污状况的监控。

31、   七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

32、第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使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未达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33、禁止直接向土壤环境排放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物质。污染地块的控制和修复,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

34、第四十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等方面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金融机构应当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在信贷、证券等金融业务中应当优先考虑环境信用情况。

35、(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6、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其中包括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建设、运营,及通过平台向环境保护部机动车中心数据报送情况。

37、减少污染,如乱丢垃圾,垃圾分类丢弃到指定垃圾桶有助于环卫工人分类再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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